不使用冲突矿产承诺书

  本公司了解商业活动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可能对社会、环境及贵司造成影响,为肩负起企业社会责任,本公司特此承诺:

1、承诺所有交货给顾客的产品及其包装所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之“冲突矿产”。刚果()及其周边国家包括:

(a)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共和国、苏丹共和国、南苏丹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尚比亚共和国、安哥拉共和国、中非共和国;

(b)未来包含前述国家部分或全部领域的新国家(地区)及现有国家(地区)。“冲突矿产”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的锡石、黑钨、钶钽铁矿和黄金及其衍生物等稀有金属,特别是金(Au)、钽(Ta)、锡(Su)和钨(W)金属原料。“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包括金属的采挖、冶炼、成型及其它制造加工工序均不发生在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

2、将加强供应链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有效甄别和追溯原料来源,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杜绝冲突矿产投入使用,本公司同意接受顾客或相关方对我公司原料来源的稽核。

3、在向顾客提供产品的商业活动中,如实填写并回复有关“冲突矿产”的调查及提供其他资料,并承诺所回复内容及所提供资料之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4、采取积极行动避免因违背此承诺而给顾客或相关方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方面的损失。